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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义务的赠与的概念及其特征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6-29   浏览量:1203  

  


  附义务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是指以受赠人对赠与人或者第三人为一定给付为条件的赠与,也即使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而属一种特殊的赠与。其特征在于:

  (1)一般的赠与,受赠人仅享有取得赠与财产的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而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承担一定的义务。

  (2)附义务的赠与,其所附义务有一定限度,通常低于赠与财产的价值。

  (3)一般情况下,在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后,才发生受赠人义务的履行问题,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无不可。

  (4)赠与所附义务,可以约定向赠与人履行,也可以约定向第三人履行,还可以约定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履行。

  (5)履行赠与所负的义务,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6)赠与所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另外的独立合同。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的,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履行。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 办理赠与财产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规定

·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及其限制

· 赠与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 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制度的原则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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