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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的种类、计税基础及其调整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9-08-05   浏览量:1083  
  

  一、企业资产的种类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可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

  二、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

  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的金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资产的历史成本,是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一是其计算时点是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而不是企业取得资产后持有期间的价值;二是企业取得资产时所实际发生的支出,强调的是现实性,即便是企业取得资产时应当负担的支出,不管出于何种原因,若企业最终实际上没有兑付这种义务性支出,那么这种所谓的“支出”是不被承认的,不得纳入资产的历史成本之中。

  之所以以历史成本作为资产的计税基础,首先是考虑到历史成本原则本身在会计上的可靠性和优势性,其次是考虑到税收征管实践的需要,因为只有历史成本是固定的,若想用其他方法来确定计税基础,将考虑不同的人、不同的环境等多种因素,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同时花费的资源成本也较高,不利于税收征管。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授权,对于某些已具备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资产,如外汇、上市公司的股票、期货等,可以采用公允价值确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三、计税基础的调整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历史成本,强调的是在特定环境和时刻下,企业为取得该项资产所实际发生的支出,其数额是固定的,而且作为资产的计税基础,不得由企业自由调整,否则会严重侵蚀税基。但是企业的资产基本上是一个长期的存在,不是一次性消费就消失的,也就是说资产对于某个持有者来说,有一个过程,而现实情况的复杂性,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企业持有资产期间,资产本身发生变化是常态,既可能是增值,也可能是减值,若一概不允许资产计税基础的调整,将无法真实反映企业资产的变化,也无法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需要对此有一个可以控制的调整可能,在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企业经济利益之间平衡。所以,规定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发生资产增值或者减值,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可以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也就是企业调整特定资产计税基础的前提为必须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这样就在计税基础上,通过这个规定,企业与国家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六条 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 非居民企业总分机构之间有关费用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

· 公益性捐赠支出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

· 企业劳动保护、其他特殊费用支出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

·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分期确认收入实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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