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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的构成要件、认定与处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9-04-04   浏览量:1075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是指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行为。

  一、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行为。所谓印章,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刻制的以文字、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竟、专用章,它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民事活动、行政活动的符号和标记。所谓"伪造",是指无制作权的人,冒用名义,非法制作上述单位的印章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无权制作上述单位的印章,但为了某种目的而进行伪造。如行为人根本就不知道所承制的印章是他人无权要求制作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取得某种利益,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是为了实施其他犯罪活动而做准备,等等。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印章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具体罪名可根据所伪造单位的印章来定,如伪造公司印章罪,伪造公司、人民团体印章罪,等等。

  二、处罚

  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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