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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概念及特征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8-18 浏览量:1101
一、仲裁的概念
仲裁亦称“公断”,由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对民事、经济、劳动等争议作出裁决。从《仲裁法》规定的角度来说,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做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合法权益,当事人有义务执行裁决的一种制度。
二、仲裁的特征
仲裁是现代社会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调解仲裁法》是现代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仲裁活动是一项法律活动,从法律上讲仲裁具有如下特征:
(1)独立性
仲裁庭独立办案,不受任何机关和个人的影响,独立性是保障公正裁决的前提条件。
(2)专业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是专项仲裁,具有专业特点,设计专门领域和专门问题。因此要熟悉处理这类纠纷的经验,保证公平处理纠纷,同案同判。
(3)准司法性
当事人必须依法进行仲裁,服从仲裁庭指挥,仲裁庭应依法进行仲裁;仲裁书已经生效便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法院应该对仲裁庭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先行裁定予以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