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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第二审自诉案件调解、和解、反诉的处理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0-12-16   浏览量:738  
  


  (1)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调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

  (2)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裁定。

  (3)第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三十三条  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裁定。

  第三百三十四条  第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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