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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的程序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3-23   浏览量:1288  
  

  依照《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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