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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依法执行职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予以配合的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0-07-25   浏览量:693  
  


  海关依法执行职务,尤其是办理案件时需要了解情况,查清事实,搜集证据,在这个过程中,有时需要以询问的方式,找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有关情况,进行交谈,目的是查明案情真相。在这种情况下,被询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回答询问,将所知道的真实情况如实提供。对于海关依法执行职务所进行的询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挠,若有阻挠则要承担妨碍海关执行职务的法律责任。

  海关法中的询问与查问是有区别的,询问的对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证人,被询问的人并非是参与走私犯罪活动的嫌疑人;而查问的对象是有违法行为的嫌疑人。被询问的单位和个人所以要配合海关执行职务,因为每个单位和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协助国家机关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提供所知道的情况。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十二条 海关依法执行职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海关执行职务受到暴力抗拒时,执行有关任务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予以协助。







·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延续、变更与注销

· 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与备案

· 报关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及注册登记的基本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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