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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或者物品实施监管的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0-08-12   浏览量:779  
  


  对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海关法第四十条规定了海关实施监管的原则,即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的,海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作出的规定实施监管。

  海关法第四十条同时授权由海关制定具体的监管办法。这一规定的意义在于使海关对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的监管更加到位、更加具体化。当然,具体的监管办法也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作出的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四十条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的,海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作出的规定实施监管。具体监管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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