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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和技术许可合同许可人侵权责任的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9-14   浏览量:460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的实质是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生产实践经验在不同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传递和扩展。这种传递和扩展同时也是技术权益的转移,即采用合同形式把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使用权和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移给受让人和被许可人。让与人转让的和许可人许可的是某一项技术成果,不是利用公知的技术知识为对方提供咨询服务,因此,让与人和许可人有义务保证受让人和被许可人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不会导致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受让人和被许可人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该侵权责任由让与人和许可人承担,但是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让与人和许可人承担责任,指在实施合同的标的行为被指控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让与人和许可人应承担应诉责任,负担诉讼费用,赔偿使用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至于让与人、许可人与受让人、被许可人之间的责任问题,则可依有关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加以处理。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七十四条 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或者许可人承担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技术许可合同许可人和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的违约责任

· 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的保密义务

· 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许可人的保证义务

· 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无效后善意第三人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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