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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6-29   浏览量:718  
  


  赠与撤销权应为形成权,一经撤销权人行使即发生效力,赠与合同关系消灭,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到赠与合同订立前的状态,赠与人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这里规定的撤销权人,包括享有撤销权的赠与人本人以及其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

  这里规定的返还财产,包括赠与时给予的财产,也包括该财产交付后产生的孳息。赠与财产毁损灭失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 赠与法定撤销的情形与行使撤销权的期限

· 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 附义务的赠与的概念及其特征

· 拍卖方式买卖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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