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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调整的对象与范围​​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1-18   浏览量:5269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调整的范围是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规定的是亲属身份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亡,以及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身份地位和权利义务关系。

  婚姻家庭关系属于人身关系,属于身份关系。但是,婚姻家庭关系中也有财产关系,如家庭财产的夫妻共有以及共同债务的承担等。在这些关系中,婚姻家庭成员之间的特定人身关系起着主导性、决定性作用,而其财产关系是基于人身关系而产生的,服务于婚姻家庭成员间人身关系的存续和维系,处于从属性、保障性地位。

  婚姻家庭法在习惯上称为亲属法,亲属法有特殊性,但仍是民法。婚姻家庭编作为民法典的组成部分,其调整对象也纳入民法典调整的范围,受到民法典其他各编规范的共同保护。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 婚姻自由原则

· 一夫一妻制原则

· 男女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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