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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2011修正)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5-12-03 浏览量:141
【颁布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4号
【发布日期】2011-12-21
【实施日期】2012-01-01
【效力位阶】地方政府规章
【修改变更】1999年12月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1号发布 根据2011年12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4号修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2011修正)
肉孜节全区各族干部职工放假一天;古尔邦节全区各族干部职工放假三天。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