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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在经营、服务中享有的权利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9-09-16   浏览量:821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在经营、服务中享有下列权利:

  (1)要求旅游者如实提供旅游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要求旅游者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妥善保管随身物品;

  (3)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危急情形,以及旅行社因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采取补救措施时,要求旅游者配合处理防止扩大损失,以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旅游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5)制止旅游者违背旅游目的地的法律、风俗习惯的言行。







· 导游和领队不得私自执业的规定

· 出境旅游领队应当具备的条件及信息备案

· 导游人员薪酬制度

· 旅行社的设立许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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