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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保护方式的单独适用和合并适用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11-24   浏览量:568  
  


  民法典物权篇规定了物权确认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这些请求权或责任形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如果合并适用,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权利人所主张的请求权之间不能产生冲突,权利人不能通过同时主张多个请求权获得超额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 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请求权的规定

· 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请求权的规定

· 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规定

· 不动产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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