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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数据真实性的审查判断规则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2-09-30   浏览量:1083  
  


  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包括电子数据载体的真实性、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电子数据内容的真实性。电子数据载体的真实性,是指存储电子数据的媒介、设备在诉讼过程中保持原始性、同一性、完整性,不存在被伪造、变造、替换、破坏等问题。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是指作为电子数据信息在技术层面的存在形式的电子数据是否真实,是否与原始数据保持一致,是否存在被修改、删除、增加等问题。电子数据内容的真实性,是指电子数据所包含的信息与案件中其他证据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相互印证,从而准确证明案件事实。

  电子数据的完整性与可靠性是认定电子数据真实性的主要指标,而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需要遵循无损性原则、专业性原则和完整性原则。由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应当结合下列因素综合判断:

  (1)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完整、可靠。由于电子数据是计算机系统硬件和软件的产物,其生成、存储、传输均依赖计算机系统,因此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很大程度取决于计算机系统的完整可靠性。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电子数据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存在篡改、故障等不可靠因素时,就不能直接认定电子数据是真实的。

  (2)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或者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对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是否有影响。即有证据能够证明计算机系统处于正常状态,或者虽不处于正常状态但对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没有影响。计算机系统虽然出现故障,但是未必使计算机完全无法操作,仍应审查特定故障是否影响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

  (3)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具备有效的防止出错的监测、核查手段。如果计算机系统不存在防止出错的监测、核查手段,难以保证系统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亦难以保证生成、存储、传输的电子数据未发生改变。

  (4)电子数据是否被完整地保存、传输、提取,保存、传输、提取的方法是否可靠。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是其真实性、客观性的体现,因此电子数据是否完整的保存、传输和提取以及相关方法是否可靠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5)电子数据是否在正常的往来活动中形成和存储。民事诉讼中的电子数据应能够与正常的往来活动相对应,如果电子数据不属于当事人之间正常的往来活动中形成和存储,则该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是值得考虑的。

  (6)保存、传输、提取电子数据的主体是否适当。电子数据的保存、传输、提取主体应保持公正、独立,没有利害关系;经过授权;符合技术性要求,有相应的资质,以确保其所提取、保存、传输的电子数据的证明力。未经授权的人对设备进行指令操作,可能会对电子数据造成不可修复的破坏。

  (7)影响电子数据完整性和可靠性的其他因素。科技在不断发展,实践中可能会出现新的问题,前述六种需要考量的因素并不能完全涵盖影响电子数据完整性和可靠性的所有因素,法官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是否遭到破坏。

  鉴于实践中电子数据往往是证据链中的一个环节,并非单独的定案依据,如果通过对比上述条款,通过综合采信可以形成内心确认,则可以作出真实性判断。如果无法通过综合判断形成内心确信应及时通过鉴定或者勘验的方法确定真实性。

  电子数据鉴定应遵循严格的规定,除适用《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关于司法鉴定的规定外,还应适用司法部颁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通用实施规范》等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应当结合下列因素综合判断:

  (一)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完整、可靠;

  (二)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或者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对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是否有影响;

  (三)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具备有效的防止出错的监测、核查手段;

  (四)电子数据是否被完整地保存、传输、提取,保存、传输、提取的方法是否可靠;

  (五)电子数据是否在正常的往来活动中形成和存储;

  (六)保存、传输、提取电子数据的主体是否适当;

  (七)影响电子数据完整性和可靠性的其他因素。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过鉴定或者勘验等方法,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的真实性。







· 私文书证的证明力与审核认定

· 公文书作为证据的证明效力及其审核认定

· 公证证明作为证据的效力

· 鉴定人拒不出庭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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