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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的概念及特点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3-24   浏览量:1411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租金是房屋承租人未取得一定时期内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利而向出租人支付的对价。租金构成一般包括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税金、保险金、投资利息、平均利润、地租八项因素。

  房屋租赁是房地产市场中一种重要的交易形式。租赁活动是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房屋租赁具有以下特点:

  1.出租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或其代理人。一般情况下出租方是房屋所有权人,因为房屋出租是对房屋的处分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2.房屋租赁的标的物是作为不动产的房屋,不同于其他财产,是特定物,不是种类物

  3.房屋租赁是双务、有偿的法律行为。在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出租人有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的义务,同时承租人也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义务,他方都可以行使抗辩权。

  4.租赁不发生产权的让渡和转移。房屋所有权人只是将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在租赁期间内有偿地让渡给承租人,承租人并不取得房屋的产权。但是我国也对房屋的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因此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变更和终止的,当事人均应到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5.租赁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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