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 >文章正文

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的承担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6-01   浏览量:580  
  


  履行费用,是指因清偿债务所必须支出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则上由债务人负担。一般情况下,债权的转让不会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增加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负担,或者给债务人造成其他损失。

  根据公平和诚信原则,履行过程中,如果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履行费用增加的,原则上由债权人承担。这一规则对于债权转让也不例外,即债权转让导致债务人履行费用增加的,债权人应当负担相应的费用。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抗辩权的规定

· 债权转让后从权利一并转让的规定(从随主原则)

· 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的规定

·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规定








打印此页】  【关闭

Processed in 0.141567 second(s) , 6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