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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可并用损害赔偿的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6-10   浏览量:694  
  


  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和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使对方当事人的债权目的得到实现。但是,违约方承担这些违约责任只能实现受损害一方的合同目的,却不能弥补受损害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因此,当违约方承担了继续履行和采取补救措施之后,对方当事人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当然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违约责任,受损害方有权利请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补偿自己的损失。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第三人替代履行费用的承担

· 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与违约责任

· 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

· 合同的法定解除及其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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