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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7-01   浏览量:1360  

  


  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向贷款人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主要调整两部分内容,一是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借款合同关系;另一部分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其中以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为主。借款合同的主要特征是:

  (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不包括其他消费物或者不可消费物。

  (2)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一般应当收取一定的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也可以是有偿的,但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借款利率的规定。

  (3)借款合同为双务合同。作为贷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日期及金额提供借款,否则要向对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借款人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到期应当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4)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就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贷款人提供贷款时合同成立。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赠与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的规定

· 赠与法定撤销的情形与行使撤销权的期限

· 互易合同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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