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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的条件与审批程序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9-12-07   浏览量:1016  
  

  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

  注册监理工程师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的工程类别,按专业注册。每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专业注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对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的条件与审批程序作了具体规定。

  一、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的条件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初始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从事工程监理或者相关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3)未达到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的;

  (5)以虚假的职称证书参加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

  (6)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二、注册的审批程序

  (一)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取得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提出注册申请,并可以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审批部门。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4)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工程类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5)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公告审批结果。

  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对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执业范围与执业规则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的失效、注销与撤销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的有效期、延续与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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