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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计人员的奖励制度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0-07-04   浏览量:734  
  


  会计法第六条规定,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这样规定,对鼓励、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效实施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会计人员在履行会计职责过程中应当大公无私,坚持原则,不为利所诱,不为情所动,更不为强权和暴力所慑,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应当忠于职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兢兢业业地做好本职工作,保证自己所做的工作既无疏漏,也无差错。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六条 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规定

· 会计核算单位设置会计账簿的基本要求

· 会计账簿及其主要功能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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