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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网络司法拍卖的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2-21 浏览量:1743
拍卖财产的优先购买权人,在经过法院确认其资格,并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后,将自动被系统确认为优先购买权人。在确认优先权资格后,网络司法拍卖的信息和模式优势将充分体现出来,经确认后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竞拍时做出与其他一般竞买人相同的最高出价,并自动获得竞买优势。若无更高出价,拍得该拍卖财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会在对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确认后给予其一个特殊的身份代码,身份代码中会以标注的方式显示出优先购买权人的地位,一方面其他竞买人可以直接通过代码确认发现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以及出价信息情况,另一方面当优先购买权人出价时平台系统会自动识别其身份,并作区别对待,即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以当时最高价相同的报价出价,而不同于其他竞买人必须加价的方式出价。其他竞买人在优先购买权人做出相同的最高报价后,必须加价出价,使得报价高于优先购买权人,才可能竞拍成功。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不同性质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对于特定物有不同的优先顺位,而当不同顺位的优先购买权人同时参加竞拍时,若出价相同,竞价系统会自动根据优先级别对其进行排序,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有系统默认的竞价优势,当竞拍出价相同时优先,无需再进行循环询价,从而可以更加效率地直接根据竞价结果最终确认拍得人。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九条 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二十一条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 网络司法拍卖中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辅助工作承担者的职责及禁止性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