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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公司中的权益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6-24   浏览量:1180  
  

  在现代公司制度中,职工的权益保护日益受到重视。公司职工是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劳动者,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义务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了职工合法权益,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

  (1)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和保障职工的劳动权益。劳动合同应为书面形式。

  (2)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交纳保险费是公司的一项法定义务。

  (3)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并不断加以改善,要消除和预防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伤亡、职业病和其他伤害劳动者的事故,保障劳动者能以健康的体力参加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法律的要求,公司在组织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采取各项保护措施,对劳动者进行保护。

  (4)有义务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以适应公司发展对职工素质的要求。

  (5)有义务为职工组织工会并开展工会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公司职工依法开展工会活动,参与管理法律规定的事务可以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

  (6)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所包含的事项应包括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公司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公司应当依法实行民主管理。修订前的公司法只规定了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这次修改将参与公司民主管理的主体扩大为所有的公司,并在有关章节中设计了具体制度加以保障。为了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地进行,保证其经营决策必要的效率,公司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应当通过职代会和其他民主形式进行,并应主要对经营决策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发表意见。公司职工参与民主管理还体现在新公司法有关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规定,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董事;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监事等。

  (8)公司在就经营目标、投资计划、利润分配、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等问题做出重大决策,以及制定包括公司的奖励制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公司遵守这一规定,有利于有关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执行,体现了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七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八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 公司对外投资的程序及其限制

· 分公司、子公司的法律地位

· 公司的经营范围

· 公司章程的内容及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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