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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的政策目标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0-03-22   浏览量:1084  
  


  《政府采购法》第九条对政府采购的政策目标作出了规定,即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制度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制度,同时,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运用财政支出实施宏观调控的一项手段。国外经验表明,政府采购制度越完善,其宏观调控作用也越明显。这也是各国重视政府采购制度的原因所在。政府采购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的基础是,将政府机构作为一个消费者对待,采购资金就具备了规模,通过政策引导,使之在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等方面发挥合力作用。政府采购作为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与市场经济的特点是紧密相关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决定性作用,社会资源虽然很多,但政府真正能调控的非常有限。为了弥补市场缺陷,政府必须用有限的资源进行调控。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资源的力度,政府在配置资源时不仅靠分配,通过政府采购进行引导也是主要方面之一,以采购的形式从资金上给予支持。

  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作用,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在国际上,利用政府采购实施的经济和社会政策目标很多。主要有:购买国货,支持本国企业发展。促进就业,要求拿到一定规模采购合同的企业,必须安排一定数量的失业人员。保护环境,如我国的香港特区鼓励采购再生纸张。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如美国的中小企业法规定,10万美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合同,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通过价格优惠方式对中小企业给予照顾。中型企业的价格优惠幅度为6%,小企业为12%。《小企业和劣势企业分包合同法》规定,政府采购合同中,凡是50万美元以上的货物合同和100万美元以上的工程合同,中标企业都必须提交分包计划,将合同价的40%分包给小企业。大多数国家的政府采购法律中都有类似规定。保护妇女权益,对妇女经营的企业给予支持,对歧视妇女就业的企业给予禁止准入政府采购市场的处分。还有保护残疾人兴办的企业等。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也对政府采购的政策取向作出了规定,即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主要含义是,政府采购在执行本法规定的方式、程序等项规定的同时,要兼顾有关的社会和经济目标。

  (1)保护环境。这一目标是要求政府采购要有利于促进产品制造环境的改造,并采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产品。也就是说,政府采购不能采购制造环境不合格企业生产的产品,如小造纸厂生产的纸张。也不能采购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产品,如北京市及许多城市购买排气符合环境达标要求的汽车,就与环境保护直接相关。政府采购要考虑环保要求,通过将政府采购形成的商业机会向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或产品倾斜,鼓励和支持这类企业的发展。

  (2)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企业竞争实力普遍不强,促进这些地区的发展,是国家经济实现均衡发展的客观要求,完全靠市场经济作用很难实现这一要求。再者,也不能延续只靠直接向这些地区政府或企业提供财政资金的老办法进行扶持,必须通过规范的机制,政府采购就是其中之一。政府采购可以将政府采购形成的商业机会尤其是中央单位的政府采购向这些地区倾斜,在竞争的前提下,将采购合同优先授予相对有实力的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支持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从而达到培育财源的目的,促进企业发展与财源增长的良性循环,逐步改变不发达的状况。

  (3)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中小企业因规模小,竞争力不强,处于弱势地位,所以,通常难以拿到相应的采购合同。但是,中小企业也是纳税人,有权利享受到政府采购带来的商机。同时,中小企业是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对维护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当给予必要的扶持。因此,政府采购应当将一定限额以下的采购项目或适合中小企业承担的基础上,适度向中小企业倾斜,甚至可以规定年度政府采购总额的一定比例留给小企业,以此扶持小企业发展。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九条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 集中采购目录的确定

· 集中采购目录的内容

· 政府采购的模式

· 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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