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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0-09-22   浏览量:729  
  


  (1)进口货物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应当按照由买方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无法确定的,海关应当按照该货物进口同期的正常运输成本审查确定。

  运输工具作为进口货物,利用自身动力进境的,海关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时,不再另行计入运输及其相关费用。

  (2)进口货物的保险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者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其计算公式如下:

  保险费=(货价+运费)×3‰

  (3)邮运进口的货物,应当以邮费作为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是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予以扣除。

  进出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确定。







· 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 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的法律依据

· 关税税率的设置与适用

· 商品归类管理进出口货物实际状态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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