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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交付标的物情况下解除买卖合同的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6-23   浏览量:665  
  


  实践中,当事人经常会签订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合同。在分批交付中,如果出现出卖人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买受人有权根据不同情形分别要求解除部分合同或者全部合同。

  (1)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即部分解除合同,效力不及于其他各批交付的标的物。

  适用该规定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该批次交付的标的物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不影响其他批次的标的物;二是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必须达到构成根本违约的程度。

  (2)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即出卖人出卖人对某批标的物的根本违约,如果将导致对该批之后各批的根本违约,买受人就有权解除合同中该批以及其后的这部分,但此前交付的各批标的物不能解除。需要注意的是,某批的根本违约将致使今后各批的根本违约的情况必须是十分明显的,才能适用这一规定。

  (3)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如双方当事人签订了一套大型机械设备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分批交付设备的不同部件用于组装。其中交付的一组部件不符合约定,所有的部件都不能正常组装,致使该套设备无法使用,即使之前交付的部件合格,买受人也有权解除整个买卖合同。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三条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 买卖合同的解除对主物与从物的效力

· 买卖合同标的物孳息归属的规定

· 出卖人多交标的物时的处理规定

· 出卖人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免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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