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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还款期限的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1-07-01   浏览量:753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一项主要义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在当事人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按照以下规则确定还款期限:

  (1)首先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确定,即当事人可以就还款期限进行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按照以上规定依然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借款。贷款人也有权向借款人发出催告,要求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法律对贷款人催告借款人还款的“合理期间”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金融机构和一般自然人作为贷款人时,对借款的返还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规定统一的还款期限不能适应不同的情况。因此,该合理期间由贷款人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在发生纠纷时,司法机关亦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定该期间是否合理。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责任

· 贷款人检查监督借款使用情况及借款人协助监督的规定

·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支取借款的责任

· 用电人安全、节约和计划用电的义务及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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