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 >文章正文

战时违抗命令罪的构成要件、立案标准与处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9-06-05   浏览量:1348  
  

  违抗作战命令罪,是指军人在战时对上级的命令、指示故意违、抗拒不执行,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一、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部队的战略部署及作战利益。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战时违抗作战命令,并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作战命令,是指上级在职权范围内对下级、部属下达的必须执行的关于作战的命令、指示等。这里规定的“违抗命令”,是指指主观上出于故意,客观上违背、抗拒首长、上级职权范围内的命令,包括拒绝接受命令、拒不执行命令,或者不按照命令的具体要求行动等。这里规定的“战时”,在刑法第四百五十一条已有具体规定,即:国家宣布进人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

  战时违抗命令,只有对作战造成危害时才构成犯罪。对作战造成危害主要是指,造成战斗、战役失利;干扰了作战部署,贻误了战机或动摇了首长的战斗决心;暴露了我军作战意图,给敌人可乘之机,造成部队较大损失等。如果行为人违抗命令的行为没有对作战造成危害,则不能构成本罪,应当按照违反军纪处理。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现役军人、战时预备役人员以及其他军内在编职工。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上级的命令,而故意拒不执行。

  二、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政检[2013]1号)第一条的规定,战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扰乱作战部署或者贻误战机的;

  (2)造成作战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

  (3)造成我方人员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以上,或者轻伤三人以上的;

  (4)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用物资损毁,直接影响作战任务完成的;

  (5)对作战造成其他危害的。

  三、处罚

  依照刑法第四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二十一条 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四百五十一条 本章所称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

  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

  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政检[2013]1号)

  第一条 战时违抗命令案(刑法第四百二十一条)

  战时违抗命令罪是指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违抗命令,是指主观上出于故意,客观上违背、抗拒首长、上级职权范围内的命令,包括拒绝接受命令、拒不执行命令,或者不按照命令的具体要求行动等。

  战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扰乱作战部署或者贻误战机的;

  (二)造成作战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

  (三)造成我方人员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以上,或者轻伤三人以上的;

  (四)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用物资损毁,直接影响作战任务完成的;

  (五)对作战造成其他危害的。







·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构成要件、立案标准与处罚

·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构成要件、立案标准与处罚

· 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认定与处罚

· 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打印此页】  【关闭

Processed in 0.191416 second(s) , 70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