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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9-20   浏览量:1269  
  

  为保证仲裁能够公正、合法地进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秩序,《仲裁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情节严重;或者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均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除名。




  关联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十八条 仲裁员有本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或者有本法第五十八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除名。







· 仲裁回避的情形及程序

· 仲裁庭的组成形式与仲裁员的确定

· 仲裁委托代理及其程序

· 仲裁协议的概念及订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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