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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掉头、倒车的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9-07   浏览量:1418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一、禁止机动车掉头的情形

  1、设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路口或路段。


  禁止向左转弯标志


  禁止掉头标线


  2、直行车道路口禁止掉头。

  交叉路口左侧第一条车道如果仅有直行车道标线,禁止掉头或左转。



  3、禁止左转的路口禁止掉头。

  路口如有“禁止左转”标志,即使未悬挂“禁止掉头”标志,该路口也禁止掉头。“禁止左转”标志,同时具有“禁止左转”、“禁止掉头”两种效力。

  4、中心线为实线路段禁止掉头。

  路段中,道路中心线如果是实线,无论是单黄线还是双黄线,都意味着“禁止掉头”。有个别道路上标画有“黄色虚实线”,其中一根为实线,另一根为虚线。实线一侧禁止越线、超车、掉头,而虚线一侧允许越线、超车、掉头。



  5、斑马线区域。

  有些道路中施画有斑马线,虽然这一区域一般并没有禁止掉头标识,但是这种区域等同于人行道,不允许掉头。



  6、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二、可以掉头的情形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1、经左转车道掉头时,应遵照左转信号灯的指示。当左转信号灯亮绿灯时,机动车可左转掉头,但需要注意,必须跨越斑马线,有导向车道的应沿着导向车道掉头,不能直接在斑马线上掉头。



  2、如果左转车道停止线前和斑马线之间为虚线,当左转信号灯亮绿灯时,机动车可不跨越斑马线,直接经过停止线和斑马线之间的空间左转掉头。



  3、在路中间为实线的路段,如果一段实线变为虚线,机动车可在虚线处掉头。


  4、在有黄色网格线的路段,如果路段中间没有隔离带,可以在黄色网格线处左转掉头。



  5、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左转弯标志、标线的路口,无论面前是红灯还是绿灯,左转或掉头均不受信号灯限制,但应跨越斑马线且保证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安全。


  6、一些道路中间为虚线,虚线一侧的机动车可左转掉头,实线一侧的机动车则不能。



  三、禁止倒车的情形

  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关联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第五十条 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 机动车会车规则

· 行人的优先通行权

· 机动车排队等候或者行驶缓慢场合的行车规则

· 对违法申领、使用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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