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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牵引挂车的规定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9-07   浏览量:1477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三、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上述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记3分。




  关联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三)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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