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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20-10-01   浏览量:739  
  


  进口货物、物品在办理海关手续放行后,进入国内流通领域,与国内货物同等对待,所以应缴纳应征的国内税。进口货物、物品的一些国内税依法由海关在进口环节征收。目前,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简称进口环节代征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两种。海关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适用税种、税目、税率和计算公式对进口货物计征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1)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值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是在货物、物品进口时,由海关依法向进口货物的法人或自然人征收的一种增值税。

  进口环节增值税以组成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征税时不得抵扣任何税额。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组成价格由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税额组成,应征消费税的品种的增值税组成价格要另加上消费税税额。

  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2)消费税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我国开征消费税的目的是调节我国的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它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予征收的税。

  我国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采用从价、从量和复合计税的方法计征。

  从价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从量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消费税税额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三条  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进境物品进口税和船舶吨税的征收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办法。

  第十七条  海关应当按照《关税条例》的规定,以从价、从量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

  海关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适用税种、税目、税率和计算公式对进口货物计征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除另有规定外,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按照下述计算公式计征:

  从价计征关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从量计征关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关税税额

  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从价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从量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消费税税额

  第二十一条  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滞纳金等,应当按人民币计征,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至分。

  滞纳金的起征点为50元。







· 关税退还的范围、时限、程序与相关要求

· 关税的补征与追征

· 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的规定

· 海关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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