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 >文章正文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作者:本网综合 发布:2018-03-28 浏览量:1236
在实行商标注册制的国家,商标专用权是按照注册原则通过注册而取得的,注册的有效期有严格的时间界限。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所以时间性是商标专用权的特点之一。商标权的时间性是指商标经商标注册机关核准后,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一法定期间又称为注册商标的保护期、有效期。有效期届满后,商标权人如果希望继续使用注册商标并使之得到法律保护,则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注册续展。如果不发生导致商标撤销的诉讼,商标注册人只要按时履行续展手续,就可以将注册商标无限期地保护下去。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 商标注册异议中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的生效条件